2005 年足球竞赛规则修改通知:学习贯彻,7 月 1 日起全国各级比赛执行
【发布时间】:2024-10-04 17:02:40
2005年7月11日 15:16 新浪体育
新浪体育讯体足字(2005)第304期
关于印发国际足联《2005年足球比赛规则修正案》的通知
各会员协会、行业体育协会、北京体育大学、中国足球学院:
国际足联《2005年足球比赛规则修订版》现送达您。请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学习贯彻。
根据国际足联规定,中国足协将从2005年7月1日起在全国各级足球比赛中按照修订精神执行《足球竞赛规则》的相应规定。
附件:《2005年足球比赛规则修订》
2005 年 7 月 4 日
关键词:中国足协竞赛规则修改通知
2005年足球比赛规则修订
规则变更和董事会决议
第三章 团队人数
其他游戏
原条款:
在其他比赛中,最多可以使用 6 名替补球员。
新条款:
全国A级比赛最多可使用6名替补球员。
在所有其他比赛中,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增加替补人数:
1. 两队就替补人数达成一致。
2、赛前通知裁判。
如果赛前未通知裁判员或双方未达成一致,替补人数不得超过6人。
原因:
这一改变将更加适合当前的情况。
违规/处罚
第三点
原条款:
当球从比赛停止时所在的位置落下时,比赛重新开始。
新条款:
在比赛停止时球所在的位置,由对方踢间接任意球重新开始比赛。
原因:
替补队员未经许可进入球场,视为违规,判给对方间接任意球。
第5章 裁判
裁判的决定
原条款:
裁判员只有在比赛重新开始或终止前,才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或者助理裁判员的意见改变确实不正确的决定。
新条款:
裁判员只有在比赛重新开始或终止前,才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或者助理裁判员的意见改变确实不正确的决定。
新术语英文原文:
可能只是他没有参加比赛或比赛。
原因:
该条款需要修改,因为在法国也有过类似的情况,裁判在比赛结束后才注意到助理裁判的信号。
补充说明:“这个新条款要明确:如果裁判吹响了最后一场比赛的终场哨,则之前的判罚不能改变。这就是原条款的含义:‘如果比赛重新开始,则之前的判罚不能改变。’”处罚不能再改变'补充。”
第11章越位
国际足球理事会新决议1
在越位的定义中,“靠近对方球门线”是指手指、躯干或脚的任何部分比球和对方倒数第二名球员更接近球门线。不包括武器。
原因:
足球是用头、躯干和脚来踢的,如果它们距离对手的球门线更近,就有很大的机会受益。而如果你只是把手臂放在前面,你就无法盈利。
国际足联新决议 2
现实生活中“参与”比赛的解释如下:
1、干扰比赛是指参与传球或触碰队友传出或触碰的球。
2、干扰对方球员,是指通过明显阻挡对方视线或动作,或者做出裁判认为可能欺骗或干扰对方球员的姿势或动作,阻止对方争球或可能争球的行为。
3. 在越位位置获得优势是指在越位位置接球从球门横梁或门柱弹起,或者在越位位置接球从对方球员弹起。
原因:
这些解释在2003年9月国际足球理事会年会上进行修订后,已经尝试了两个多赛季。国际足球理事会的这项决议是对《足球比赛规则》的进一步解释。
第十二章 犯规和不当行为
纪律处分
原条款:
红牌或黄牌只允许向场上球员、替补球员或替补球员出示。
新条款:
红牌或黄牌只允许向场上球员、替补球员或替补球员出示。
裁判员自进入比赛场地起至比赛结束后离开场地期间,有权给予纪律处分。
原因:
定义裁判员何时有权发出红牌或黄牌非常重要。如果终场哨响后场上发生冲突,裁判可以出示红牌或黄牌,这比目前赛后写报告报告冲突的做法积极得多。
国际足球理事会决议 4
原条款:
任何从后面铲球危及对手安全的行为都必须被视为严重犯规并受到处罚。
新条款:
危及对方安全的铲球必须被视为严重犯规并受到处罚。
原因:
无论是背后铲球还是侧面铲球、正面铲球,只要危及或可能危及对方安全,就必须视为严重犯规并受到处罚。
第14章 点球
违规/处罚
踢球者在踢点球时违反了比赛规则。
第三点
原条款:
如果球未击中球门,不应重新踢球。
新条款:
如果球没有进入球门,裁判员应停止比赛并由防守队踢间接任意球以恢复比赛。
踢球者同队成员在球被踢出前进入罚球区或罚球点前,或距离罚球点不足 9.15 米(10 码)。
第三点
原条款:
如果球没有进球,则不应重新踢球。
新条款:
如果球没有进入球门,裁判员应停止比赛并由防守队踢间接任意球以恢复比赛。
原因:
目前的规定令人困惑并且可能有不同的解释。
第15章 界外球
程序
当前条款
投掷球的那一刻,投掷者应
1、面向比赛场地;
2.一只脚的任何部分站在边线或边线外的地面上;
3、双手使用;
4. 将球从脑后穿过头顶。
在另一名球员触球之前,投掷者不得再次触球。
球一进入比赛场地,比赛就开始。
新条款:
在投掷球的那一刻,投掷者应该:
1、面向比赛场地;
2.一只脚的任何部分站在边线或边线外的地面上;
3、双手使用;
4. 将球从脑后穿过头顶。
在另一名球员触球之前,投掷者不得再次触球。
所有对方球员均应距离投掷者所在边线的投掷点至少 2 米。
球一进入比赛场地,比赛就开始。
原因:
当一名球员掷界外球时,对方球员立即站在投掷者面前并且实际上将脚放在边线上的情况越来越多。这并不违反规则第15章的规定,但无疑阻碍和干扰了投掷运动员的投掷动作。而且,这种情况很容易导致两个团队成员之间产生矛盾。目前,球员唯一不需要退出上述距离的情况是当比赛因落球或边线球而开始或重新开始时。该提案将在规则中添加掷界外球的条款。
一些会员协会实际上针对这种情况制定了一些非正式的规定,这次修改是对规则的进一步补充。
本规则修改、补充的条款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对FIFA新规则第五章的补充说明